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15 13:06:12 会议方案 我要投稿

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如何制定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xx]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xx]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六、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xx]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4月5日)

  1、建立健全学校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教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七、工作要求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明晰固定资产账、物情况,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经研究决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不含图书)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澄清家底。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国家示范校建设建立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今后学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明晰责任。资产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资产管理的责任作为学校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为分口分级管理部门、责任人提供一份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4、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资产存放部门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办公室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四、成立机构

  1、成立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启良、黄大业

  副 组 长:赵善兵、杨业文、刘霞

  成 员:李昭文、钟红燕、李红梅、王瑶、雷敏、韩健丽、梁杰、刘梅、朱华平、郭葆青、周志东、卜艳阳、巴亮、陈燕、封为、余燕、李有兵

  2、成立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简称“清查办公室”,归“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地点设在总务科。

  主 任:赵善兵(兼)

  副主任:李昭文、钟红燕

  成 员:封为、杨珍、江毅欢、农雅诗、刘琬仙、杨钧

  各中层部门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并报广西纺织工业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五、 资产清查的内容、范围和清查的基准日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系统软件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籍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设备家具、系统软件等(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3、清查的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成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六、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将实施全面的现场(实地)清查、盘点,即对所有部门、所有楼宇的每一个房间的固定资产实行全覆盖、无遗漏的现场清点、核对、登记。为了保证工作质量,现场核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1.组织准备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2)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资产清查人员培训。

  2.材料准备

  (1)调查全校部门用房情况,明确全校所有用房(至每一个房间)的管理(使用)责任单位(或个人)。

  (2)设计、打印资产盘点表。

  (二)动员阶段(10月14日)

  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4日)

  各系部、科室自查。各系部、科室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系部、科室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领导办公室由总务科登记)。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公费购置的图书,由教务科统计后统一汇总。各系部、科室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清查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10月27日--11月30日)

  由学校组织现场核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根据学校财务室总账、报账发票和总务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即按照资产使用方向进行,在规定的时间里,对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或成批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摸清资产的存在状况和使用现状。各系部、科室要积极协助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并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提供合法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五)整改总结阶段(12月3日--12月25日)

  1、查明盈亏原因,明确责任。每一个部门对资产盘亏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查找盘亏的原因。

  2、办理盘亏或报废等资产处置手续。对盘点发现的盘亏或待报废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经批准后进行账户调整。

  3、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利用原始账的资产信息完善清查信息。

  4、健全部门分户资产信息,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职责。由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账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

  5.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大学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xx〕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完善资产管理数据库,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学校“家底”,对学校的资产情况及各二级单位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标签上物,责任到人。

  (二)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

  (三)以此次清查为契机,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通过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为完善学校资产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截止清查基准日学校所有资产均需进行清查;学校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其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卫东

  副组长:安士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宝山 朱仁可 刘建秀 闫铨钊 许培援 李 霞 吴 刚

  辛作义 张旭虹 张建伟 袁道强 高 峰 韩 超 韩庆林

  管 洲 熊卫东

  主要工作职责:审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宣传资产清查工作意义;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办”),“资产清查办”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主 任:师宝山

  副主任:熊卫东 许培援

  成 员: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主要工作职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学校清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各单位、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确定专人向“资产清查办”进行反馈。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上报给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的各类数据资料负责。

  各单位、部门资产自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占用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存在状态等清查结果作出书面报告报清查工作组审核。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8日)

  1.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研究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组织清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8日-20xx年6月15日)

  1.自查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归口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按《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表》的具体任务,依据资产台账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4月3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查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复核。

  3.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针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4.汇总上报(5月21日至6月15日):“资产清查办”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15日之后)

  1.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各项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3.表彰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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