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时间:2020-09-25 09:28:38 制度 我要投稿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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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1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 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中员工必须自检,个人意识强烈,保证产品质量,员工必须配合质检人员否则出现质量事故按其严重性予以相应处罚。

  第四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第五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第六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否则处于5-10元处罚。

  第七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负责人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禁止在车间吃饭,吃零食、吸烟、聊天、玩手机,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处以5-10元处罚

  第九条员工上班期间禁止与上级争执,不管何种理由,若上级管理误解员工,可下班到车间办公室解释,违者处于20元处罚。

  第十条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处以3-5元处罚。

  第十一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岗位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二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需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仓管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工作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10元处罚。

  第十四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若有更好的改进方案,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车间主管处进行审核,一旦通过可有20-50元不等的奖励)。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十六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设备、检测台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处以5-10元罚款。

  第十七条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组长。检验员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保证生产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予以5-10元罚款

  第十八条 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十九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根据事故严重性,当天值日人员和车间负责人应处以相应罚款。

  第二十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岗位清洁。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当日值班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若处理的不及时,一旦发现立即处以3-5元罚款。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共同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因此希望各位员工认真维护此制度,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制度由总经办和生产部共同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汇编】3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1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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